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炉,对影响物流成本的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在治超、高速免费、重复收费、金融信贷以及供应链等五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水泊焊割物流运输货厢


▎规定一:科学治理超限超载,降制度成本


    高速公路所允许的行驶速度一般在60公里每小时左右,而超限货车一般在30-40公里每小时左右,不仅降低了高速公路的通行速度,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堵塞。

    针对于此,《通知》强调,要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具体包括: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分车型、分阶段开展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工作,逐步淘汰各种不合规车型;组织开展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行动。


    业内人士认为,超载超限是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治理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制定科学有序的治理程序,细化执法流程,要打长期战,才能有所成效,从而整体上降低物流成本。


    与此同时,《通知》还从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推进通关便利化等制度层面对降低物流成本作出了安排。


▎规定二:鼓励免费通行,降税费成本


    对于鲜活农产品,国家规定了可以免费走绿色通道,但仍然有部分区域对此收费,增加了运输费用。


    上述提到的鲜活农产品运输只是免费通行项目之一,针对降低税费成本,《通知》明确提出,要降低公路通行成本,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


    在降低通行成本方面,首先是,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分流,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并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改革,加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的路网运行保障,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其次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回购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收费权,对车辆实行免费通行,特别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要严格落实,切实降低其运输成本。


    在降低收费方面,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对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或随意增加收费项目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业内认为,这一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但随着《通知》的落实和监管力度的增加,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相关“乱象”,切实降低物流成本。


▎规定三:不得重复加装定位装置,降信息成本


    目前,不少已经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车上,在所在地仍然被要求重复加装卫星定位装置,这其中的“奥秘”之一,就是当地相关政府机构或服务商可以从中收取数额不等的“租赁费”、“信息服务费”等费用。


    针对上述“土政策”,《通知》提出,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特别指出,对于出厂前已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运车辆,任何单位不得要求重复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并规范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商的收费行为,减轻物流企业、卡车司机使用定位信息的负担。


    重复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是国家一直严令禁止的行为,不能借卫星定位这一借口,给物流运输增加成本。《通知》的要求,反映了物流企业与货车司机的呼声,而且安排了责任部门,有望能够彻底解决这一不规范行为。”


▎规定四:加强融资支持,降要素成本


    现在很多车主都是自己贷款购买货车,能否有更优惠的金融政策来降低利息,尤其是遭遇疫情情况下能否延迟还贷,是物流公司老板所关心的。


    《通知》对此指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广“信易贷”模式等。


    上述原则性的规定,相当于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拓宽了边界,更加有利于物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享受金融服务的便利措施,减轻费用方面的负担,这也是降低物流成本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这方面,《通知》中还对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完善物流用地考核、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规定五:提高供应链发展水平,降综合成本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的物流业,仍然以个体或小型运输公司为主,规模小、分布散、实力弱等问题,不仅制约着物流业降成本,而且阻碍着物流行业做大做强。


    对此,《通知》提出了多项措施,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等方面,围绕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提升物流实力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了要发展智慧物流、绿色物流,还要求提高紧急情况下应急物流保障能力,这些都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发展自动化、智能化的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可以更大程度减少人为干扰因素,降低物流成本。


    此外,《通知》还针对多式联运的“中梗阻”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比如物流装载器具标准化、与国际标准接轨、推广应用内陆集装箱等,降低多式联运成本。


    与之前相关政策相比,此次发布的《通知》更加全面具体,既通过简化监管流程、下调收费标准,降低了隐形和显性成本,也可推动多式联运,有利于提高物流效率。《通知》不仅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还明确了主管部门分工和责任,这都将有力推动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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