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国家发改委在官网上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其中有多项与商用车息息相关的条目。

    

    2019年本的指导目录将在2020年1月正式施行,同之前年本的一样,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大部分,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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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值得关注的就是限制类中的机械条目,该条目明确指出仓栅车、栏板车、自卸车和普通厢式车等普通类运输专用车和普通类运输半挂车企业项目将被限制。

    并且在2018年出台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也明确禁止新建仓栅车、栏板车、自卸车和普通厢式车等普通运输类专用汽车及半挂车项目。

    结合这两项新规可以解读出国家明显对这类车辆和制造企业有所限制,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类车辆存在着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同时仓栅式半挂车与栏板式半挂车在安全性以及控制货损方面也逐渐不适合未来的发展趋势。

    可以说,未来仓栅式半挂车、栏板式半挂车与自卸式半挂车将会逐步被边缘化,甚至几年后这几类半挂车不单单会被划入限制类,更可能被划入淘汰类。我们大胆预测,如此精准的定点打击或是为中置轴半挂车让路。

    而根据GB7258-2017(C阶段)的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的所有车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和空气悬架。其原因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仓栅式半挂车的安全性能,但是此举措必定会增加用户的前期购买成本和养车的费用。

    从某种意义上讲,GB7258-2017(C阶段)的硬性要求也是限制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的发展一个措施。

    此次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鼓励类也涉及了众多商用车项目,其中公路及道路运输条目的第五点鼓励公路智能运输、快速客货运输、公路甩挂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以及第八点的鼓励公路集装箱和厢式运输,都充分说明国家未来将有针对性的进行运输模式转型和运输市场整合。

    甩挂运输以及其配套系统建设一直都是国家近十年的一个重要方向,此举将大幅度提升运输效率,同时有助于规范运输市场。更重要的是这将为“一带一路”的顺利开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市场总是向前推进,有进步就会伴随着一定的“牺牲”,这两项鼓励类条目对散户车主并不是一个好消息,运输资源的整合势必将会挤压散户车主的生存空间。

    未来散户车主大概只有两种选择,或是选择加盟运输公司或是选择放弃养车转而进入大型物流企业做专职司机。如果还是依靠配货站和配货平台可能会面临着钱越来越难挣的情况,毕竟甩挂运输的物流成本要远远小于单车运输的物流成本。

    对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执行力,可以参照公路及道路运输条目的第四点的鼓励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

    现阶段高速公路实现全面ETC化已经成为近期高速管理局主推的项目,同时取消省界收费站也是根据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而进行的一项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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